关于征集2027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意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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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布局,按照《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国〔2021〕50号)要求,现征集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的建设意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重点

  围绕我省“十五五”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聚焦光电信息、高端仪器、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布局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整合和优化科技创新资源,根据功能定位、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等不同,培育建设创新中心。

  二、建设类型

  (一)综合性科技创新中心

  集聚省内行业领域创新资源,具备承担我省重大科技任务的能力,培育省内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筹建综合性科技创新中心。

  (二)专业性科技创新中心

  由省内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设,筹建具有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的专业性科技创新中心。

  (三)跨区域合作科技创新中心

  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以加快省内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与外省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筹建跨区域合作科技创新中心。

  (四)厅地共建科技创新中心

  支持省级和地方的资源集成,加大创新驱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协调区域创新发展,由地方企业牵头筹建厅地共建科技创新中心。

  三、申报要求

  (一)鼓励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原则上应达到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厅地共建创新中心结合实际动态调整);

  (二)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创新目标,且与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三)拥有稳定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相关领域研发经验和能力),中心主任具备资源统筹能力,能够调配满足中心建设和发展所需科研资源;

  (四)具备开展创新活动所需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能够保障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五)各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统筹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做好创新中心建设征集工作。

  四、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lkjxm.com/),进入“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意愿征集”,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完成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征集书及附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如填报有误,后果自负。

       2.审核推荐。

  3.报送申报材料。2026年3月13日前请将纸件征集书及附件送至科研处1418室。

  4.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月13日16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忆非

  联系电话:0434-3291816

 


(撰稿:科技厅 初审:王忆非 复审:鲍庆晗 终审:程晓亮)